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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案件适合请人代为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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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1-21 18:07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财产争议额度不大,当事人经济随能力不是很高的案件,我们不建议请人代为取证。一般请人调查取证工作量大、可能会有若干人参与,周期相对较长,同时工作危险性、风险性也存在,因此,委托调查开销相对较高。如果使用受委托人相对较多或价值相对较大的调查器材(如几辆汽车),花费更高。因此,对于家庭共同财产较高,有对方有过错证据对财产分割影响较大,或财产证据线索较为重要的案件,可以证人代为调查取证。而对于一般家庭中的婚外情以及财产情况,没有必要聘请调查。当然,如果愿意“花钱买明白”忽略经济账的当事人,采用代为调查取证的模式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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