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易轶律师说婚姻 ,作者是易轶呀
做律师的这些年,我被问到最多的问题就是:
「为什么分居两年,还不能离婚?」
「分居条件已满足,法院能一次判离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多数人的观念里总存在这个误区:“分居两年就能自动离婚”。
却不知道,婚姻关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终止。
哪怕你分居了10年或是20年,只要“结婚证”那张纸摆在那里,就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一直以来,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拿到离婚证即可。
如果双方就上述问题协商不一致,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官判决离婚后下发离婚判决书,夫妻的关系才会终止。
再说了,“分居满两年离婚”的重要前提是,“感情不合”这个硬指标。
如果想离婚,就得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
1、夫妻双方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2、分居时间确实已经超过两年。
然而,现实生活中,大多夫妻证明这两个条件十分不容易。
一是「感情不和」是个相对主观的评价结果,就算你分居确确实实满两年,也不代表你是因感情不和分居的。
二是法官对「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有一定要求。
我曾经遇到过一起案件就是,女方好不容易搜集到这些证据:自己或对方在外居住的居住证明、房屋租赁或买卖合同、在外工作的劳动合同等,可到开庭时男方直接举出一个“你上个月还带着孩子来找我”之类的证据。
这样一来,女方准备的证据就大打折扣,很难让法官信服。
看到这里,我相信大家肯定会有很多疑惑:
中间两个人有了联系或见面,算不算分居中断?怎么判断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两年那么长,怎么证明自己分居满两年了呢?究竟怎么做才对自己有利呢?
今天我一次性为大家解答分析,如果觉得有用,可以收藏备用,转发分享!
01法官认可的分居证据
关于分居概念,我们要明白:
分居一定是住在不同的地点而不是分床分房睡;
因为异地工作、留学等造成的分居,不算因感情不和分居,不能当作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官能接受的证据有:
1、居住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等。
这些都是能够证明你所居住位置的材料,而且最好两个人都能拿到,也就是能直接证明你们两个人的居住状态。
2、分居协议。
最好是你们分居之前,找专业律师起草一份分居协议。
协议的好处就是可以直接写明白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也可以在分居期间的财产和抚养等事情做出一些相应的规定。
上面这两个绝对是律师和法院最想看到的。
除了这些,两人所缴水电的记录、争吵的聊天记录及邻居或房东的证人证言,都是实打实的证据,记得留存就行。
02第一次起诉没判离后分居要注意这些事
第一次起诉没判离后,法律规定分居满一年再起诉,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分居期间,需要注意这些事,千万别踩坑!
1、尽量不要和对方有联系。
我之前办理个案子,妻子分居就差一天满一年,结果在丈夫的恳求下见面了,还被对方录音取证,最后法院认定分居无效。
2、不要和其他异性亲密接触。
分居期间,依然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千万不要有婚外情。
万一被对方抓到把柄,这会成为你婚内出轨的有利证据,从而把自己置身于过错方位置,离婚分割财产时很不利。
3、不要有转移财产的行为。
如果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或被法院查明你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很容易被判少分、甚至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想要避免出现财产被转移的现象,建议可以提前将夫妻财产进行保全。
03易轶有话说
执业15年来,我见过太多想要靠分居来离婚的当事人,有些分居两三年,有些长达十多年的,他们吃了法盲的亏,分居很多年都没离掉婚。
真挺伤感的,一直以来,都是结婚容易离婚难。
因为离婚这件事儿,牵扯到双方的利益问题,还有孩子的问题。
可以说,每一对离婚夫妻背后,不管是和平离婚还是闹上法庭,足以让双方扒层皮。
都说好的婚姻能让一起变好,但现实中,大多夫妻随着柴米油盐的蹉跎,把风花雪月过成了一地鸡毛,甚至因为一些小事吵得面红耳赤。
一旦闹到离婚的地步,可能曾经携手同行的两个人会相互对立,会为了财产分配不均而拖延离婚,或是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互相使绊子......
这些事实在太常见了,好聚好散虽是体面,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作为北京婚姻律师,我有个建议给到大家:
当夫妻遇到困境走不下去的时候,继续将就或是离婚,都是现实的选择。最能让人破局成长的是,能够看清自己的价值所在,并通过合法法律手段维护利益。
简单来讲,不要轻易被负面情绪羁绊,当你冷静下来思考眼下如何解决时,一切都有可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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