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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出轨”及心理对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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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3-27 09:56

以下文章来源于家族律评 ,作者贾明军

作者:贾明军

概要

高离婚率下,如何面对与化解“出轨”带来的冲击,是社会人都应关注和思考的问题。本文论述了当下“出轨”被识的原因;配偶双方面对此问题的态度,再结合笔者办案给出了一些解决建议和指导。最后,笔者建议,如果选择接受一段婚外新感情或新的尝试,或就要有失去的心理准备。事无两全,左增右减;人生艰难,都在自选。

2024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披露,2023年最高法审结婚姻家事案件217万件,同比增长19.5%;2024年3月15日,民政部官网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离婚登记数为259.3万对。以此计算全国“民政+法院”在2023年合计处理离婚数量约470万余对。从笔者代理的案件感受来看,违反“婚内忠诚义务”的过错,是离婚配偶相互抱怨和指责的最普遍的原因,比例至少在半数以上。

一、配偶一方“出轨”是如何被“发现”的

1. 手机信息“泄露”是主要原因

“出轨”表现身体物理接触只是某时段的环节,其他时段表现为平时的各种嘘寒问暖,这也是身体和精神双重慰藉的主要内容。有些人很注意手机信息保密,平时接、发后立即删除,但在不经意时刻,对方猝不及防的一个信息过来,可能就会成为揭开“秘密”的关键。有些视频中,夫妻正在吃火锅,男方突然接到短信后手机“不小心”掉入火锅里,其实就是这个鬼在“作祟”。

另外,虽然收、发信息很注意,但有些照片不舍得删除,也成为后期被发现的原因。经办案件中,男方与她人在外育有子女,隔一段时间,就会在相册保存近期孩子的照片,以偷偷浏览以慰思念。但相册被发现后,稍有心计的人都会怀疑,自己老公怎么会经常保存“人家”孩子的照片呢?再结合涉案男、女的具体关系与交际,不免产生联想。

2. 汽车“定位”是泄露行踪新的工具

这里并不是指违法的定位装置,或者治安管理工具,而是有些电动车可以调制行踪定位功能,且可以与亲友共享。有些配偶一方开车,另一方有意或无意共享了车辆定位,看到在不正常的时间,车辆行驶到不正常的地点,再有意打电话“套话”核实,容易产生怀疑。

3. 被放置录音设备,也是这几年常见的手段

现在录音设备越做越小、越做越隐蔽,且随时可以几十、数百元的价格,从各种网上购得。现在录音设备不仅越来越好用,而且可以自动开关机、随时上传云端,价格便宜、但效果很好。这些设备可能被放置于家里(比如一方卧室),客厅而不被发现,也可能会被放置于一方的车辆中,防不胜防。

4. 违法的“调查”中发现

通过执法单位的“朋友”、所谓“调查”机构,有时可以查到个人出行信息、住宿信息。笔者提示,这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行踪信息购买或出售50条以上即可能构成犯罪。这包括登机牌相邻座位、出入境信息等出行信息。笔者再次提示,购买上述信息,或者违法让他人提供上述信息,都可以构成犯罪。笔者2022年经办的一个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甚至在开庭时,提交了数以千计的通过非法调查机构调取的行踪、银行、手机通话信息,真是“虎胆”!幸好该案以调解结案,不然,可能离婚离出“牢狱之灾”!

二、发现配偶出轨的处理类型

1. 理智冷静型

发现配偶实锤出轨后,另一方仍能按捺愤怒的心冷静思考如何应对,笔者估计此类配偶约占1/10的比例。我是2003年开始在上海代理案件,当时发现配偶出轨能保持冷静者特别少,比例特别低。但近些年,随着网络发展、以及个人认识心理承受能力增强,加以各种现实引导,发现配偶另一方“出轨”后,仍能保持理智的多了起来。

发现后,往往先与最好的朋友商议如何应对,怎样保留线索、固定证据,甚至私下找律师,寻求专业帮助。这期间,仍能正常过日子,似乎无所察觉。而出轨方本身就不太重视和观察配偶情绪变化,不容易发现自己“被识破”。

理智冷静型,在固定证据后,可能还会突然“袭击”,某个未经对方有思想准备的时刻突然“放大招”,将“犯罪”证据出示给出轨方,再利于短暂的心理优势以“婚内财产约定”或某些财产过户的形式,固定财产利益,再图是否分手的契机。

2. 疯狂暴怒型

顾名思义,就是发现后无法掩饰内心的愤怒,直接相由心生、情绪外泄,也是半数以上配偶的真情流露。这种情况下,发现方第一时间想的是“核实”与“质问”。必须让另一方“承认”,以求心理确认;然后再质问,“我对你这么好、我付出这么多,你为什么还要出轨?!”如果发现外遇对象“色艺”不佳,还会非常疑惑“她哪点好、你看上她什么?你的品味怎么这么差!”

此类配偶往往是真心过日子的类型,且心计不深,一心为家,自感对家庭内心无愧。对于自己的情绪外露,也知道不好,也偶尔想过要“忍”一下,再做长远打算(如“取证”,抓“钱”),但就是忍不住。此种情况下,往往是一阵风雨大作后,一地鸡毛,而后靠时间缓释。风雨过后,内心极无安全感,情绪慢慢平稳,一般也会寻图“最坏打算”与谈及分手和财产分割。

3. “伤心+忍辱”型

可能由于经济上的不对等,诸如平时生活中,男、女双方家庭生活的不对等,孩子正值升学关键时期、或者是共同肩负重担(比如,共同经营大企业),发现另一半出轨,伤心总是难免的,但又不得不“忍辱”负重,继续过日子。没办法,牵绊得太多,要考虑的太多。

此种情况下,伤心一方容易抑郁,长期胸闷,容易得病。几周下来,体重可能急剧下降,精神恍惚,不得不拿对方的错误来“惩罚”自己。有时候知道这样不行,也会寻求朋友缓释、“心理咨询”理疗寻求缓解。此种类型,后期“崩裂”或者“弥合”的时间一般较久,往往需要数年时间。

三、出轨被发现后的心理类型

1. “无所谓”型

此种类型主要特点是,自己的观念认识和身置环境,对于婚外男女之事本身就不持泾渭分明的价值观,认为这在社会现实中不是什么大事儿,自认这是“做生意需要”、“逢场作戏”而已。

持此观点者,被另一方指责时,没有太大慌张或愧疚感,反而指责另一方“闲得没事”、“放着好日子不过”,甚至还抱怨“我都不是为这个家嘛”。在家里被吵烦了,大不了家不回,看不见、耳不闻。此类型大部分人,也不太会做离婚的财产转移准备,他们是出于内心没觉得这是什么大事,觉得放一段时间,一切会慢慢恢复。

2. 先觉“有愧”、再感“无罪”型

大部分被发现出轨者,持此种心态。大家都是成年人,内心深处对于“忠诚义务”都自然有认识的,只是抱着“侥幸”心理实施,“被发现”后,先是抱怨自己太不小心了,继而也不愿意伤害配偶另一半,也想减少对其伤害。故而回家次数会增多,对孩子也会再多一些陪伴,“不法”行动会更加隐蔽,甚至会主动“打击”出轨对象。比如,会主动向配偶披露对偶方的手机,以让配偶联系质问、泄怒;甚至会伙同配偶发起“赠与无效诉讼”,要回自己支付的金钱等方式。

但是,如果发现的配偶不止不休,扩大“战火”,天天吵闹,甚至弄得公婆不宁、路人皆知,出轨方的心态就会慢慢发生变化,从“有愧疚”变成“有道理”。会觉得这样的配偶,天天“搞”事,太烦人了,“我之过,皆你之故”,与之过一辈子,要被折腾死了。放着好日子不过,搞得鸡飞狗跳的,难免心生怨气,自感“无罪”。

3. “反攻指责”型

“你发现我有事了是吧,那我就兜你的‘底’”,不论是30年前的、还是上个月的,什么陈芝麻烂谷子,统统道来;初三同桌给你写情书表白的事,也能旧事重提;不论是真的,还是猜的,甚至是故意丑化,无中生有。这种以“相互伤害”,来减少自己的过错程度,以“百步笑十步”的心态对抗进攻。此种类型者,基本不考虑对方的心理健康和情绪起伏了,笔者个人认为,也是最可能走到分手的类型了。

反攻指责型,往往是几次大吵后,开始分居。并且,彼此都会做好“离婚大战”的心理与经济准备,甚至会发生“抢子”、“转财”大战,最易产生离婚关联诉讼。可能需要用数载的时间,来消耗与化解对立情绪,是自伤、内耗最大的类型。

四、笔者提倡正确的价值观与合适的处理方式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有相互忠实的义务。但婚外出轨,与未婚的爱情一样,是永恒的话题,似乎永远让人憧憬,“飞蛾投火”的行径不可能抹灭,“奸情出人命”的道理都懂,但仍可能发生在每一个家庭上。作为专业律师,笔者不去评判别人的价值观,存在就可能是有原因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解决。

1. 平衡心态,自己能否承受“墙内”与“墙外”

不必强调夫妻之间的忠诚之道,这一点人人都懂。关键在于,如果甘愿沉浸墙外桃花之景,能否承受两段感情、两边开支、水火难容!冲突对撞的矛盾后果,这一点,恐怕值得每个人都自省一下。是抱侥幸心态、还是无视不见,还是大不了一拍两散、无所畏惧,是每个人不同的价值观的选择。不同素养、不同年龄段、不同经历、不同教育背景和价值理念的人,选择不同。在法律与道德层面,对此是有评价的。人欲望无止,这即是一个哲学问题,也是家里过日子的现实棘手问题。

2. 寻找原因,及时“止损”,避免最大破坏力

发现配偶出轨后,气当然要生,泄愤是保持身体健康的基础。冷静之余,似有必要思考一下出现问题的原因,自己有几分、对方有几分;如果错都在对方,自己的价值观是一回事,面对现实如何“止损”是另一回事。分道扬镳是一种选择,历经历炼、重归于合也是一种选择。在社会因素、家庭因素、自身因素的三重考虑之下,做好自己的选择题。

3. 有得有失,理解阴阳变幻的天道

如果选择接受一段婚外新感情或新的尝试,就要有失去的心理准备。事无两全,左增右减;人生艰难,都在自选。笔者认为,法律与道德观念,是当下的天道引向。天道应损,即使暂得,也迟早要陨灭。当然,法律规则与法律技巧是解决当下的重要依靠,向内自问,自多养心。在面临抉择时,不要被身边的声音嘈杂迷失了方向,不要被他人的指引乱点蒙蔽了主张,承顺天道。一路风景,都是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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