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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婆说媒“乱点鸳鸯谱”,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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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4-06 11:14
原创 法治新闻眼 上海法治报

“人人都说单身好,个个都往开封跑”......近日,河南开封万岁山武侠城景区内的一档相亲节目“王婆说媒”在网络走红。


3月30日,男子刘某因跑上“王婆说媒”舞台,被网友戏称“为爱奔跑”。刘某在台上与一女子相亲时表示,自己“为爱”愿意辞掉现在郑州的工作去四川。视频走红后,刘某妻子薛某当晚在网络平台现身并晒出结婚证,她表示自己从朋友那里得知丈夫竟然在舞台上相亲,而自己远在海外。(此前报道:男子“王婆说媒”相亲走红后被曝已婚,妻子晒结婚证,景区回应


3月31日,刘某承认已结婚,并对上台相亲的行为表示很抱歉。31日晚,王婆开直播就“已婚男相亲”事件回应网友称,“自带剧本的不要凑热闹,把机会留给真心想交朋友的人”。

那么,“王婆说媒”的相亲方式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什么样的风险?面对诸如上述男子的情况,“王婆”有没有审核义务?这档节目的走红反映了当下年轻人的婚恋观是否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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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萍律师发表看法




最近“开封王婆说媒火出圈”、“00后排队去找王婆相一种很新的亲”等话题引发热议,究其原因,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年轻人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私人空间不断被压缩;与此同时,网络社交媒体的盛行又使得年轻人更加依赖在线交友和虚拟社交,但这种方式往往难以建立真实的情感连接。这时,“王婆”的出现,“说”破了当下只考虑物质标签不提供情绪价值的快餐式“相亲困境”,以古今结合模式激活年轻人对爱情的渴望。


但随着“王婆”的爆火,各种乱象也开始出现,出现了很多负面声音;这两天“王婆说媒已婚男”事件,更是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现下大火的网红经济背后的诸多风险。


《民法典》第1046条明确“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意味着婚姻必须是双方在真实情况和充分了解的前提下自愿达成的,如果一方通过虚假信息或者欺骗的手段让对方做出结婚的决定,那这种婚姻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有过错一方还需要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对于提供婚姻信息的传递者“王婆”来说,笔者认为,她不能只考虑表演效果,而应该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 如果王婆在配对过程中未经核实就宣布配对成功,之后导致一方受到经济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王婆可能会承担民法典中的过错责任。《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过错”,既包括故意的过错,也包括过失的过错。也就是说,如果王婆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利益,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未能预见,导致他人利益受损,也需要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民事责任。


此外,如果王婆的行为构成了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王婆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当然这要取决于其行为的具体情节和法律后果。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的言行都应该受到道德约束和法律制约。因此,王婆在现场说媒时,必须谨慎行事,进行必要的筛选过滤,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同时,对于参与现场说媒的双方来说,也应该保持理性,审慎对待婚姻问题,避免因为轻率的决定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





作者 | 胡晓萍(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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